危險廢物怎樣貯存
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(jù)規(guī)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。
危險廢物常見處理方法:
1.物理處理:通過濃縮或變化改變固體廢物的結構使之成為便于運輸、貯存、利用或處置的形態(tài),包括壓實、破碎、分選、增稠、吸附、萃取等方法。
2.化學處理:采用化學方法破壞固體廢物中的有害成分,從而達到無害化,或將其轉變成為適于進一步處理、處置的形態(tài)。
3.生物處理:利用微生物分解固體廢物中可降解的,從而達到無害化或綜合利用。生物處理方法包括好氧處理、厭氧處理和兼性厭氧處理。
4.熱處理:通過高溫破壞和改變固體廢物組成和結構,同時達到減容、無害化或綜合利用的目的。其方法包括焚化、熱解、濕式氧化以及焙燒、燒結等。
5.固化處理:采用固化基材將廢物固定或包覆,以其對環(huán)境的危害,主要用于有害廢物和放射性廢物。
廢危處理公司為您介紹危險廢物的貯存:
1.設置標識
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、貯存、運輸、利用、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、場所,必須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。
2.分類貯存
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,必須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和環(huán)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、利用、處置危險廢物,不得擅自傾倒、堆放。
收集、貯存危險廢物,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。禁止混合收集、貯存、運輸、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。
貯存危險廢物必須采取符合環(huán)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。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。
3.貯存時間
從事收集、貯存、利用、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企業(yè)事業(yè)單位,貯存危險廢物不得超過一年;確需延長期限的,必須報經原批準經營許可證的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主管部門批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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